邹子侃(1912-1932.2.2),浙江省临安县人。1925年考入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担任校党支部书记,积极开展秘密工作。1927年11月10日晚,被国民党军警逮捕,后关押在国民党浙江陆军监狱。艰苦的监狱生活使他患上了严重的猩红热和肺结核,高烧昏迷,经过他父亲的竭力疏通,得以保外就医。病愈后,他毅然选择重回狱中,和难友们共同开展狱中斗争。
1930 年8 月27 日,父亲到杭州探望邹子侃,表示要出钱保他出来。按照国民党警方的规定,他必须写一张悔过书才能获得保释。但他不愿以悔过书换取自由,怒斥典狱长后毅然回到牢房。在牢房里给父亲写了这封信,说明自己无从“悔过”的原因。
“宁死而不求虚伪、卑污、罪恶的自由”
-----给父亲的信
父亲大人膝下:
敬禀者,日昨大人来此相探,嘱男在彼狗官面前书立悔过书,以求释放出狱。舐犊情深,思之黯然。男午夜扪心自问,天良未泯,爱国无罪。今身在缧绁中,固不知有何‘过’之可‘悔’!?“悔过”也者,敌人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妄想沦全国人民于奴隶之境之大骗局耳,幸勿堕反动派之术为祷。男在狱中虽苦,尚幸灵魂清白无瑕,故宁死而不希求虚伪、卑污、罪恶的自由。大丈夫头可断,志不可屈。男非敢故违严命,亦非不念慈母之恩与弟妹之亲。然为国家、为革命,也顾不了这许多了。望大人好好督促弟妹用功读书,将来长大以后,一定要走上我所走过的道路。
肃此,敬请
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