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心理保健委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由15、16、17级各班心理保健委员本人提出申请,结合其在本学期工作中的表现,最后确定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
学院 |
姓名 |
班级 |
审核测评分数/排名 |
备注 |
旅游学院 |
包思颖 |
16级应用韩语班 |
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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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
邓凡琴 |
16级旅游管理4班 |
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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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
涂云彬 |
17级酒店管理3班 |
8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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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
刘水玲 |
16级酒店管理4班 |
8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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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
张美琪 |
16级酒店管理3班 |
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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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5天:(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18日),自公示通知发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设举报电话:0791-83724125
公示联系人: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