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高校学生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任务清单(试行)>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19]1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旅游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人身安全隐患,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旅游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部署旅游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工作。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心理专干担任学院联络员,成员由学院辅导员、二级朋辈辅导站等全体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甫旺、张 蕾
副组长:戴 婧、罗 晨
联络员:郑 晨
主要成员:陈 畅、万 璐、苗双双、邓小娇、蔡彦华、蔡娇娇、邹诗颖、周博予、张润梅、胡奇峰、张伟伟、王海珠、卢二玲、涂 欣、李 婧、段辛欣、夏媛媛、刘 悦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三、相关制度保障
四、预警机制
心理危机干预重在对学生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心理危机预警是实施危机干预的首要环节,应敏锐觉察学生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分辨并发现危机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尽早预测,防患于未然。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应予以特别关注:
1、近两周来情绪低落抑郁者,或有强烈的罪恶感、不安全感者;
2、近期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打击,出现心理、生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亲人突然死亡或罹患绝症、个人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或身患重病、性骚扰、学习成绩下降或失恋等;
3、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周围的人缺乏正常的感情交流,尤其是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家庭和朋友的关系者;
4、长期睡眠障碍者,或身体健康欠佳者;
5、人格、行为或生活方式突然发生改变者;
6、曾经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或有过离家出走的行为者;
7、家庭成长环境严重不良者,如家庭破裂,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有自杀史或患精神疾病史;
8、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而且易受外界刺激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者;
9、因网络成瘾、酒精依赖等成瘾行为而严重影响其学习及人际交往者;
10、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来有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者。
五、危机干预机制
(一)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办法, 直接或间接地有过自杀的暗示和威胁,并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4、出现幻觉、妄想等异常心理,并伴随有精神障碍(抑郁症、癔症、恐惧症、强迫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的临床表现者;
5、最近遭遇家庭变故、意外伤害或性侵犯等重大的生活事件者;
6、在心理健康普查与访谈后,仍确定为有严重心理障碍者。
(二)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网络,保证信息的畅通。
1、一级网络:宿舍/班级
充分发挥班干部的骨干作用,在宿舍和班级中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的氛围。班干部、学生党员和心理委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同学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报告。
2、二级网络:辅导员
辅导员要关爱学生,密切关注有异常心理或行为的学生。要经常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的思想与心理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有针对性地与学生谈话,并引导他们学习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和解决面临的困难和冲突。若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在学校的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的干预。
3、三级网络: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筛选出来的高危学生,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老师主动对他们进行危机预防或干预工作。
心理教育指导老师若发现来访的学生有严重的心理危机,及时向学院反馈,同时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并详细记载相关信息,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