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辅导员听课制度(试行)
为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巩固我院学风建设成果,增进辅导员与任课教师的交流,促进辅导员深入学生、深入班级,更好地了解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落细落小,达到1+1>2的育人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和形成经常性的深入班级、深入课堂的听课制度,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工作作风,及时掌握学生在课堂学习的第一手资料,了解与解决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师生关系,掌握学生动态,培养良好的学风,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二、听课职责1.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协助任课教师开展专业教育。2.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指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规范学生学习方式行为。3.组织开展学风建设,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三、听课要求1.听课次数。新进专职辅导员和新聘兼职辅导员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原则上每周到所带班级听课至少一学时,做到全覆盖;其他辅导员原则上每月到所带班级听课至少一学时,做到全覆盖。2.辅导员要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班级学生的共性问题,进行相应的思想教育。3.听课时间由辅导员自行安排,听课内容以专业课为主,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四、听课管理1.《听课记录》由学院学生科负责归档管理。2.听课情况将列为辅导员学年考核和评优的指标之一。听课任务完成情况以《听课记录》和学院不定期抽查结果为依据。五、本制度从2023年10月起试行。旅游学院二0二三年九月十五日附件:辅导员听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