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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我院2011年度教职工科研成果统计工作自4月1日开始进行,请各位教职工尽早进行网上申报。科研信息的提交、审核和统计工作,系统所载成果数据将是我校科研工作量考核的基本依据,关涉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分院、各教学部门认真组织并做好成果录入和审核工作。
本年度成果登记采取个人网上录入、分院(教学部门)和科研处两级审核认定方式。请各位老师登陆办公网文档中心或学院科研服务网“政策法规”栏目,下载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和〈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院发〔2009〕24号),并根据文件规定填写科研工作量,分院(教学部门)初审,科研处最后审核认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1.2011年结题(通过验收)的纵向科研项目(课题)和横向科研项目;
    2.2011年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2011年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等;
4.2011年获得各级政府奖励的科技成果和教育教学成果;
5.2011年短篇小说、诗词、散文等文学作品;
6.2011年艺术类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登录“科研成果申报系统”。登录网址:学院办公信息系统→个人办公→科研成果申报系统点击进入。
(二)论文申报、论文内刊申报
  1.教师登录后点击工具栏的“请选择”→“ 论文申报、论文内刊申报”,点击右侧的“开始申报”,即可添加论文信息。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提交”后退出。
  2.论文信息提交完毕后,作者还须提交论文原件至本部门科研秘书和科研处审核,审核后退还。
  ①   期刊和著作要分别在原件的目录和序中的个人姓名处做标记,方便备查。
  ②   检索论文学校将集中检索,未进入学校检索论文名录的请自行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③  各分院教师向本分院科研秘书提交论文原件,由科研秘书初审,并经由系统生成汇总表,由分院领导审核签字、盖分院章后报科研处。科研处统一安排集中审核。
  ④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教务处、外事处等教学部门由作者本人将论文原件交送至本部门,由本部门指定一名主管人员进行初审,经由系统生成汇总表,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本部门公章后报科研处。其他部门由作者本人将论文原件向所任课分院或教学部门提交。
3.论文统计范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4.论文信息提交注意事项:
  ①  论文信息填写须准确完整,实事求是,作者署名按实际顺序填写。
  ②  教师可在本系统中直接查看论文审核状态,“系部审核”为各学院科研秘书已审核通过,等待科研处的二级审核;“学校通过”科研处已审核通过,并纳入本年度论文统计。
   ③  学院认定的A、B、C类期刊、SCI分区、中文核心期刊等期刊级别必须从科研服务网中选取,若有异议,请与科研处联系。
(三)编著、教材、科研课题等录入
  1. 编著、教材、科研课题的填写参照“论文成果”的方式填写。
  2. 各学院的教师向本分院科研秘书提交编著、教材、课题等原件。由科研秘书初审,经由系统生成汇总表,由本分院领导审核签字、盖分院章后报科研处。
  3. 其他部门由作者本人将编著、教材、课题等原件交送至所在部门,由本部门指定的相关人员初审,经由系统生成汇总表,由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部门公章后报科研处。
三、学院集中审核时间
    科研管理系统将于4月15日下午17时关闭,未登记成果将不能录入,以后也不予受理。请各分院科研秘书将本学院的各类成果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严格按照以下相应的时间节点准备好,届时学院科研处将集中审核:
  1.4月18-4月20日:旅游分院
  2.4月23-4月25日:会计金融分院
  3.4月26-4月28日:经济管理分院
  4.4月30-月5月8日:机电工程分院
  5.5月9日-5月11日:国际教育分院
  6.5月14日-5月18日:艺术设计分院、体育分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教务处、外事处等其它教学部门。
四、数据统计整理:科研处按照系统所载数据核算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和年度科研工作量。 

                                    
                                       科研处、职教所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