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
01奖励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统招高职学生。
02申请主要条件
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得上学年学校学业优胜奖一等奖学金或上学年每门学科成绩达80分(含80分)以上,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全班前10%以内,且获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奖项。
03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8000元。
04申请材料
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评审表》等相关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01奖励资助对象
用于奖励资助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统招高职学生。
02申请主要条件
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每门学科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且学习成绩在全班前30%以内。第二课堂上学年两学期均满足12分以上(含12分)。
03奖励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
04申请材料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等相关材料。
三、国家助学金
01奖励资助对象
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统招高职学生。
02申请主要条件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缴纳学杂费,生活俭朴。凡在上学年度内,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受资助资格: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如使用高档手机、电脑等);上学年有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受到纪律处分者;参与不健康活动者,有其他违纪或者不诚实信用记载者。
03资助标准
一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400元,二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元。
04申请材料
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以上就是关于高职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介绍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大家咨询辅导员老师或拨打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91-8377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