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通知公告

校内资助政策介绍

01校长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困难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申请主要条件

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认为表现特别优秀:

①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或者荣誉;

②获得省级奖项或者荣誉,上学年度学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③上学年学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学科成绩总分排名均位于全班前50%,第二课堂成绩上学年两学期均不低于12分;同时满足在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校级奖项,或者因道德风尚突出事迹受到校级通报表彰; 

④上学年学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且学科成绩总分排名均位于全班前30%,第二课堂成绩上学年两学期均不低于12分;同时满足担任班干或学干一年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班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4)申请材料

符合校长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校长励志奖学金评审表》等相关材料。

 

02学校学费减免资助

(1)资助对象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的非毕业年级的全日制学籍在校学生(不含已通过应征入伍国家教育资助<含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的在校学生)。

(2)申请主要条件

除毕业生以外的在校困难学生,并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①上年度学科成绩总分排名均位于全班前50%,且所有课程学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第二课堂成绩上学年两学期均不低于12分;

(3)减免标准

一档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学年学费的全部,减免最高金额为8000元;二档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学年学费的一半,减免最高金额为4000元。

(4)申请材料

符合学费减免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学校免学费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03学校助学金

(1)资助对象

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

上年度所有课程学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凡在上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校助学金申请资格。

①有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受到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

②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③有不诚信行为记录者。

(3)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1000元。

(4)申请材料

符合学校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学校助学金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旅商校内资助政策还有困难新生入学爱心包裹补助、冬季送温暖物资补助、家庭临时困难补助、寒假困难生走访慰问、临时生活补助、技能与学历提升补助等多个资助项目

 

 

 

以上就是关于旅商校内资助政策的相关介绍

如果有任何疑问

欢迎大家咨询辅导员老师

或拨打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791-8377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