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校长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困难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申请主要条件
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认为表现特别优秀:
①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或者荣誉;
②获得省级奖项或者荣誉,上学年度学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③上学年学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且学科成绩总分排名均位于全班前50%,第二课堂成绩上学年两学期均不低于12分;同时满足在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校级奖项,或者因道德风尚突出事迹受到校级通报表彰;
④上学年学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且学科成绩总分排名均位于全班前30%,第二课堂成绩上学年两学期均不低于12分;同时满足担任班干或学干一年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班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4)申请材料
符合校长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校长励志奖学金评审表》等相关材料。
02学校学费减免资助
(1)资助对象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的非毕业年级的全日制学籍在校学生(不含已通过应征入伍国家教育资助<含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的在校学生)。
(2)申请主要条件
除毕业生以外的在校困难学生,并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①上年度学科成绩总分排名均位于全班前50%,且所有课程学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②第二课堂成绩上学年两学期均不低于12分;
(3)减免标准
一档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学年学费的全部,减免最高金额为8000元;二档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学年学费的一半,减免最高金额为4000元。
(4)申请材料
符合学费减免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学校免学费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03学校助学金
(1)资助对象
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
上年度所有课程学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凡在上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校助学金申请资格。
①有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受到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
②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③有不诚信行为记录者。
(3)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1000元。
(4)申请材料
符合学校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学校助学金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旅商校内资助政策还有困难新生入学爱心包裹补助、冬季送温暖物资补助、家庭临时困难补助、寒假困难生走访慰问、临时生活补助、技能与学历提升补助等多个资助项目。
以上就是关于旅商校内资助政策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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