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接江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江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妇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新、实干、奋斗的热情,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学校研究决定,将组织开展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江西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评选,符合条件(具体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的参选者以部门为单位于元月15日上午11:30前将《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钉钉)、纸质版(A4纸打印)交工会办梁轶君13607918352。
附件: 1.《 关于开展江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3.《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4.《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5.《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