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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江西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工作提示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接江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江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妇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新、实干、奋斗的热情,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学校研究决定,将组织开展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江西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评选,符合条件(具体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的参选者以部门为单位于元月15日上午11:30前将《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钉钉)、纸质版(A4纸打印)交工会办梁轶君13607918352。

附件: 1.《 关于开展江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3.《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4.《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5.《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